蚊型營養標籤

審計署上月發表報告揭露食環署就營養標籤執法不力至少「十宗罪」,包括標籤字體無王管,業界可走法律罅以肉眼幾乎看不到的「蚊型字」將營養標籤印在隱密處,食環署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前夕,提出規管標籤字體,列明至少要有5pt、即1.8毫米高。

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將於本周二(6日),就審計署長第57號報告書內有關營養標籤實施和執法問題進行公開聆訊,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、食環署長梁卓文和衛生署長林秉恩均要出席解話。

最小需1.8毫米高
食物安全中心在聆訊前夕,突然發出一份《製備可閱的食物標籤業界指引擬稿》,邀請食物業界人士在明年1月31日前提交意見。

《擬稿》列出,日後營養標籤字體大小須以「合適的」大細清楚列明,一般而言,至少要有8pt即2.8毫米高,若食物包裝面積太細(總面積少於200平方厘米),標籤字體至少也要有5pt、即1.8毫米高。事實上,坊間目前有部分食品營養標籤的字款細得難以閱讀,其中一個經典例子是樽裝汽水的營養標籤資料,只印在其猶如五元硬幣的蓋掩上,字體僅有1毫米高,更要被其食用日期重疊,而嘉頓生命麵包的營養標籤亦出現相同的蚊型字體問題。

另外,嘉頓朱古力餅乾條的營養標籤資料,是以肉眼很難看到的橙色字體,印在透明的膠袋上,與橙色包裝餅乾條重疊,消費者根本不能看清。

字色不可與底色相近
除了字體大小外,《擬稿》亦特別就字體顏色作出指引,不能與其背景底色太相近,或印在「花碌碌」的包裝盒面上,應以黑色字配白色底等對比明顯的方法展示,字與字之間更不可重疊,令標籤資料被蓋住。不過,食安中心只「強烈建議」食品商依照有關指引印製營養標籤資料,並未表明要將有關要求列入法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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