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志玲地鐵廣告
林志玲代言的內衣廣告,因為動作太過性感,先前傳聞遭到央視禁播,現在就連地鐵站的平面廣告,也被民眾投訴太養眼要求撤換,不過也有民眾認為林志玲秀的內衣廣告看起來很賞心悅目,遭到撤換,未免太小題大做。
林志玲以千萬價碼接下大陸內衣拍攝代言,廣告中『志玲姊姊』賣弄性感,脫襯衫露性感內衣,接著又脫褲子秀出蕾絲內褲,依台灣內衣廣告尺度而言,算是『小性感』稀鬆平常,不過大陸那邊無法接受,認為廣告太色情。因此傳8月中被央視禁播,部分地鐵站廣告被撤,有主持人間接批評:「女人穿得少,也是一種騷擾。」
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紅遍兩岸三地廣告代言接不完,身材很好的她,也被廠商相中,拍內衣廣告,把女性魅力展現淋漓盡致。扯衣服,性感撩人,卻被大陸電視台認為是引誘犯罪,遭到禁播,但後來又傳出只是烏龍一場,但現在貼在北京地鐵站的平面廣告,也被民眾投訴太養眼,要求撤下,不過也有民眾認為廣告還不至於暴露,不希望被撤掉。
不管是內衣廣告還是為知名廚具代言,林志玲能性感、能甜美,在大陸上映的電影,也開出好票房。在海外發展得好,林志玲到哪都成為焦點,現在為了廣告尺度又是禁播、又被投訴,只能說台灣第一名模一舉一動,真的備受矚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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